阮紅嬰,1928 年生於日殖時期的瑞芳九份,家中以礦業維生;為了生存,阮紅嬰在造船廠工作,二戰後,國民黨政權代表盟軍接收台灣,嚴重貪汙腐敗,變成劫收台灣,阮紅嬰在造船廠遭上級打壓,只是眾多例子之一,不過,阮紅嬰組織工人一起抗議,以罷工爭取權益。

罷工行動雖然成功,但 15 天後,阮紅嬰就被國民黨政府羅織罪名,將現代抗議不公的抗議行為,誇大為有意識形態理論行動基礎的「左派思想」,再安上一個「有參加共產黨」的跡象。可想而知,不幸就在不遠的未來等著他。

1950 年 5 月 15 日被羈押。1950 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《懲治叛亂條例》第5條「參加叛亂之組織」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。1960 年 5 月 14 日刑滿開釋。

#造船人生_狗去豬來

阮紅嬰,1928 年生於瑞芳九份,家裡世代都是金礦礦工,利用重勞動作業生存;家境不好的阮紅嬰常常趁著夜幕低垂,礦場無人看管的時候,去礦場旁的溪谷淘洗沙金,貼補家用。阮紅嬰回憶道:「當時家庭環境不太好,後來我就在溪裡面洗沙金,晚上洗白天去念書,繳學費之外還可以補貼家用。」

為了生存下去,阮紅嬰公學校畢業後考上基隆的「台灣造船廠技能養成班」,一樣過著白天讀書,晚上工作的日子。造船廠位於基隆社寮島(今基隆市和平島),在那裡阮紅嬰花了三年時間,終於拿到造船執照。

當時是 1944 年,已經是戰爭末期了。剛開始成為正式員工沒多久,那些日本上司就全數遣送回日,取而代之的,是講「北京話」的中國上司。

阮紅嬰回憶道:「當時造船廠還沒移交完,看到港口很熱鬧,原來是國軍來了...卻看到那些骯髒邋遢,軍紀很差,鼻涕一抹,就抹在槍枝上頭,那種兵,大家看了都搖頭。」

換了新老闆,造船廠卻發生變故,新來的「中國」老闆,開始大量削減開支,甚至砍工人的薪水,原因很簡單:要「支援國共內戰前線,共赴國難」,讓工人三餐無以為繼。

阮紅嬰回憶道:「1946 年 6 月,米本來兩角卻漲到 15 塊,差額太多工資卻沒提高,有些人的生活已經過不下去了。」

#組織抗議_拒絕加入國民黨

對港口產業的剝削日益嚴重,1948 年,基隆港務修理廠、鐵工廠、造船廠的人決定組織「台灣鐵器工會」向上司爭取權益,阮紅嬰成為了組織的常務理事,代表員工向上司談判。

阮紅嬰回憶道:「一開始成立的時候,都不怕沒客人過來;過沒多久,國民黨基隆黨部就來找我們了,要我們這些幹部加入國民黨,想要控制我們工會...拒絕後第二天,基隆警備司令部就來了。」

在國民黨的獨裁統治,禁止任何組織行為,因為獨裁者隨時擔心被群眾力量所推翻。如果有工會,必須是國民黨可納入監控的工會,更不用說是要「爭取權益」的組織了。

工會這種具有高度正當、容易聚眾、反抗當局的組織。所以,只要出現任何一點火苗,就要盡全力將它撲滅。

1950 年 5 月 1 日,工會打算在勞動節當天發起爭取工人權益的遊行,工人發起看家本領,手工製作出遊行車,空氣炮,手繪看板等吸引大眾的注意。

這些在現代自由的社會中,上街抗議這種看似再正常不過的事,國民黨的極權統治之下,不只是 50 年代,60、70、80、90 年代的台灣,完全被禁止,只准配合黨國宣傳機器、歌功頌德,否則,會帶來很可怕的後果...

阮紅嬰說:「遊行完隔天,國民黨黨部就來找麻煩了,他們說『你們這是甚麼意思?』,我只回他:『沒什麼意思。』他們就悻悻然走了。」

1950 年 5 月 15 日下班時間,阮紅嬰被特務押上車帶進派出所。

他說:「那天下午,大概四點半下班的時候,我正好從工廠出來,工廠下班要把一支牌子掛回去,表示我要退廠了,牌子掛了,我就出來。出來到門口,就有兩個人將我銬住,拿一支手槍押住我,將我推到廠長室,當時的廠長叫做薩本炘,特務就說:『這個人我借走了』。」

#押送入牢_口供都已寫好_判決徒具形式

阮紅嬰被押送到派出所,很「剛好」的,當天參與遊行的幹部都在,工會理事長楊進興,製作海報的許省五,許省六兄弟檔,副理事蔡秋士,全部被壓在那裡。

阮紅嬰回憶道:「被押到那裡的時候,口供他們都已經寫好了,一條一條教你承認,不承認就被揮拳毆打,警察跟我說:『對啦,早點承認就不會受皮肉痛嘛』。」

根據檔案解密,依安潔字第 2517 號判決書,阮紅嬰案發時為基隆造船廠工人,其由林天河領導,「參加共產黨」。1950 年 5 月 15 日裁定羈押。1950 年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以《懲治叛亂條例》第5條「參加叛亂之組織」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。

阮紅嬰回憶道:「要判決前,法官也只是走個形式而已。」

1951 年 5 月 15 日阮紅嬰被押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,在島上的日子,每日就是強迫勞動,要求阮紅嬰打製鐵器,典獄長甚至故意整服刑人,故意用言語恐嚇阮紅嬰,誓言要讓他生不如死,這樣的日子就重複了十年。

1960 年 5 月,阮紅嬰服刑期滿正式釋放,十年黑牢,阮紅嬰終於嘗到自由的滋味。

但出獄後也不能過著「自由的日子」,在回到鋼鐵廠工作後,警察常常到他的公司盤查,另外情治單位還規定他每年雙十節一定要到指定的地點去報到,接受訊問,做全面的生活調查。

阮紅嬰說:「每年十月十日,我都要到慈雲旅社報到,慈雲旅社就在空軍俱樂部邊,裡面就是特務機關,說是旅社但完全沒有旅社的設備,就這樣問了一整天。」

#沒有真相_我吞不下去

解嚴後,阮紅嬰提心吊膽的日子才算真正告一段落。

1997 年,他決定將自己的故事說出來,阮紅嬰出錢籌組「50 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」,正式踏入轉型正義的行列中。

阮紅嬰於 1999 年 4 月向補償基金會提出申請,2000 年通過予以補償。補償理由為原判決認定其參加共產黨之依據僅有其之自白,此外別無其他具體佐證,因此難認其有參加叛亂之組織之行為,故認非有實據。

關於轉型正義,阮紅嬰有話要說:「如果當時在獄中死了,真的是死的不明不白,我認為我吞不下去,至少要告訴我真相,你連真相都沒有,誰吞得下去...人活在這世間,免不了利害關係,若政府公權力過度擴張,壓迫到人民就會發生衝突,如果再來一次二二八,或白色恐怖真的會受不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