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 年 5 月 9 日,從台灣屏東琉球鄉(小琉球)出發的漁船廣大興 28 號,行經巴士海峽時,遭到菲律賓海警攔查,不幸產生衝突,船上漁工與船長遭菲律賓海警射殺,船長不幸身亡。
廣大興船身上留下 52 處彈孔,事件傳回台灣引發台灣社會嘩然,也讓國際社會注意到台灣與菲律賓的漁權海域爭議,兩國的外交關係漸趨緊張。

近年來,新聞大多充斥著中國海警船與菲律賓海警船關於經濟海域上的爭執,十多年前,台灣和菲律賓漁業問題亦充滿著緊張。

#巴士海峽危機四伏

屏東縣琉球鄉,一直以來都是台灣南部的重要漁業據點之一,島上多數居民都以近海及遠洋漁業維生,每年自五月始,小琉球漁民就會到台灣南部海域的巴士海峽捕撈黑鮪魚。

在台灣與菲律賓兩國均主張二百浬專屬經濟海域,而巴士海峽是台灣與菲律賓的經濟重疊海域,長期以來,兩國在漁業捕撈上的摩擦一直存在。

在這樣的背景之下,常常在這片海域活動的琉球鄉漁民,在沒有強而有力的國家保護下,常常受到菲律賓海警騷擾,甚至扣押船隻,任意索賄並虐待漁工。

根據東森新聞對琉球鄉漁民曾經的採訪:「出海捕魚需要隨身攜帶美金,以因應菲律賓公務船的高額罰款」。

這片海域危機四伏,但兩國政府始終沒有解決漁業爭議。背後更深的原因,則是普遍不被國際承認為國家的中華民國,因為怠惰,未能與菲律賓政府簽訂漁業備忘錄、漁業協定等更能保障漁民的國際法規。

菲律賓政府和世界大部分國家一樣,有其「一中政策」,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唯一代表中國,自然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。台灣受中華民國體制拖累,無法以國際法的方式處理擱置多年的漁業爭議。

沒有海巡戒護,沒有法律撐腰,遊走冒險在灰色地帶,這樣的捕魚環境對於琉球鄉的漁民來說:生存,無疑是向天借膽。

#喋血海峽

2013 年 5 月 9 日,從台灣屏東琉球鄉(小琉球)出發的漁船廣大興28號,行經巴士海峽時,遭到菲律賓海警攔查,接近廣大興船身時,不幸發生衝突,上午9點45分菲律賓海警持機槍對廣大興28號漁船掃射,船身中彈數發,船長洪石成當場身亡。

5 月 11 日凌晨,罹難船長洪石成遺體隨同廣大興 28 號漁船及船員返抵屏東縣琉球鄉大福漁港。抵港後,屏東地方檢察署立即指揮鑑識人員進行彈孔蒐證,清點出船身共有 52 處彈孔;法醫亦進入船艙進行初步相驗。鑑於當地驗屍資源有限,遺體後續移靈至高雄市進行詳細解剖。

根據屏東地檢署公布的解剖報告,罹難者洪石成死於一枚由左下頸部貫穿的槍傷,子彈穿透左頸動脈、氣管與食道,並導致第 2 至第 6 胸椎爆裂橫斷,同時造成主動脈、左上肺葉及右側肺葉損毀,導致大量出血、氣胸與血胸,最終因低血容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。

由於死者胸椎爆裂情形嚴重,法醫判定肇事武器應為高射速、高殺傷力之火器,推測可能為步槍或機槍所致。

#外交緊張

事件發生後,時任總統馬英九向國際社會表達:「一定追究到底,絕不善罷甘休!」,隨後偕同行政院長江宜樺對菲律賓政府發表四大要求:「正式道歉,調查真兇,損害賠償,漁業談判。」並對菲律賓政府下達最後通牒,同時祭出 11 項制裁措施,包括禁止菲勞來臺申請,並將菲律賓列為旅遊紅色警戒區等措施。

但奈何台灣在國際上的特殊情況,菲律賓方面不能以「菲律賓政府」的名義向「中華民國政府」道歉;菲律賓政府認為廣大興案是發生在「領海」內的事件,所以不能正式向台灣道歉,只能以私人名義向受難船長表達遺憾。

最後,8 月 7 日,菲律賓與中華民國分別公布「廣大興28號事件」調查報告。中華民國屏東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菲國巡邏艦 MCS-3001 指揮官 Arnold Dela Cruz y Enrique 等 8 人;菲方亦以殺人罪起訴 8 名涉案海巡人員,另對未開槍的 4 人以妨礙司法公正罪提出指控。

8 月 8 日,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培瑞斯來台,代表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親赴屏東,向罹難者洪石成家屬正式道歉並遞交道歉函,表達總統及全體國民對事件的遺憾與歉意。

台灣方面接受道歉,結束對菲律賓的經濟制裁,而整件事就隨著時間的推移,漸漸淡出了大眾的視野中。

#漁業協定

2015 年,在經過中華民國政府與菲律賓兩邊政府會談之後,終於在 11 月 5 日簽署了「臺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」,內容包括雙方海上執法避免使用暴力及非必要武力、在執法前一小時要相互通報,以及倘發生逮捕或扣押情形,則必須要在三天之內釋放等三項原則。

這個協議很大程度確保了台灣與菲律賓兩國漁民的安全。

十幾年之後的現在,屏東縣的漁民依舊在危機四伏的巴士海峽生存著,問題獲得了短暫的解決,大眾不再關注它,但藉由歷史,可以重新審視發在台灣角落的故事,讓這樣的國際悲劇不再重演,漁民能夠在安全的海域捕魚,漁權獲得保障。